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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和绩效检查的通知》

发稿:吴庆国 发布时间:2015-03-06

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芜湖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和绩效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向科研处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或报送绩效检查材料。

我院接受绩效检查项目材料(电子版)截止日期为3月13日;接受清理项目验收申请(电子版)截止日期为4月15日,以上材料发送至科研处张环 的CRP邮箱。

特此通知

学院科研处联系电话:5777673

科研处

2015年3月6日

附件一: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报告表.doc

附件二: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三:2012年-2014年我院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xls

附件四: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和绩效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根据《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项目清理

对2011年以前(含2011年)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1、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抓紧时间准备验收资料,提交验收申请。市科技局相关科室或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按项目验收规定组织验收。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任务的项目,视为验收通过,发放项目验收证书。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部分任务无法完成的项目,按结题处理。无不可抗拒因素,项目任务书约定的主要任务没有完成的项目,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2、全面清理项目。2015年4月30日前,项目单位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视为验收不通过。因项目承担单位发生变化或项目本身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按终止处理。

3、加强成果应用。建立市科计划项目诚信评价制度,本次项目清理结果纳入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库,记入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记录。验收不通过的、终止项目的项目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的项目单位和项目主持人当年不得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验收率作为今后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单位,经核实,将追回全部补助资金,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和问责追究,经查实存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组织绩效检查

对2012年至2014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含已验收的项目)进行绩效检查。

1、报告项目情况。项目单位要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2015年3月15日前,如实填报《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报告表》(见附件),打印一式2份,盖章后报送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确认盖章后,3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计划科按项目类别,分送相关科室,相关科室负责审查汇总,汇总材料报计划科。其中2014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通过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kjpt.whppc.net/)在线填写《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报告表》。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对逾期没有验收的项目,要按要求抓紧组织验收。

2、组织绩效检查。根据项目实施报告情况,4月份组织开展绩效检查。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和监察室,抽取部分单位,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大项目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检查。其他项目委托归口管理部门开展检查。

3、加强成果应用。项目单位项目实施绩效结果纳入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库,记入对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记录。县区、开发区项目绩效检查情况作为市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工作要求

1、项目单位要按照《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及时准备验收材料,按时完成项目验收。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实填报《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报告表》,积极配合项目抽查,不得虚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

2、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项目单位按时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发现问题要主动汇报、及时解决。要积极开展项目清理,如实报告清理结果,配合市科技局对未完成合同任务的项目单位进行处理。要加强业务指导,认真审核项目单位绩效评价报告,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协助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抽查。

3、市局相关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认真解答项目清理、绩效评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市科技局统一部署,做好项目绩效检查。高新科负责科技攻关、高科技创业项目,管理科负责产学研合作、软科学项目,农社科负责科技惠民项目,知识产权科负责专利产业化项目,计划科负责公共研发平台项目。局监察室全程参与,负责项目绩效检查工作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