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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校第三批科技创新团队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吴庆国 发布时间:2019-12-10

各二级学院、两仪所:

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为助力我校“双高”建设,配合芜湖市《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芜湖实施方案》、《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进一步激发我校科技创新活力,提升我校科技协同创新和科技服务的能力,启动我校第三批科技创新团队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项项目(以下称“团队”)建设。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四海全讯5123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二、立项原则

1.根据国务院《关于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围绕协同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内容,结合区域发展特色,为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

2.结合国家《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和我校“双高”建设方案,优先支持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本地区产业链协同创新、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支撑。

3.突出产学研合作,优先支持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实施项目,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科技服务成效,项目成果转化应用作为评审和结项重要指标。

三、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具有较强的开拓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品德高尚、学风严谨;所在部门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

(3)研究方向稳定并有特色,无逾期未结项项目(省、厅级以上);

(4)近五年主持过企业委托的研发类项目,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曾发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著作、论文;或曾获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5)年龄不超过57周岁。

2.团队其他主要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取得相关研究成果;

(2)一般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一定的专业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潜力;

(3)团队规模一般不超过10人。

四、申报办法

申请人应根据申报需求认真填写《四海全讯5123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交由团队建设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对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明确初审意见,择优上报。科研处将依照《四海全讯5123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和《四海全讯5123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程序组织评审立项。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任务书,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原则上不予延期。本批次建设项目自2020年1月1日开始计算建设周期。

2.项目立项后,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主持人及骨干成员原则上不能调换。主要完成指标及人员变化,由项目承担部门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后,方可执行。其他注意事项见《四海全讯5123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3.申报纸质材料中包括申请书一式两份(至少有一份原件)、附件材料一份(单独装订成一册)及电子版,务必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送院科研处(行政楼5楼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稿同时上传至科研处网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777673;联系人:王韬远、吴庆国

附件:四海全讯5123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