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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关于做好2019年度科研项目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稿:吴庆国 发布时间:2019-12-12

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提高项目研究的时效性,加强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四海全讯5123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办通[2016]69号)及《四海全讯5123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院办通〔2015〕40号)文件精神,按工作计划,学校每年启动一次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和结项类别

1、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人文社科重大、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大、重点项目

2、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

3、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人文社科重点、一般项目,自然科学重点、一般项目(含委托项目)

4、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二、项目检查和结项的具体要求

(一)中期检查项目

本年度未能申请结项的省级、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和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项目主持人和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检查,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主持人保存,结项时一并提供。

(二)需结项的科研项目

2018年之前(含2018)立项的科学研究项目(见附件1清单)

(三)项目申请验收提交材料

1、省级科学研究项目,填写《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并按结项报告封面要求,装订一式一份(封面白色铜版纸),财务处盖章后,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交科研处。

2、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填写《四海全讯5123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并与成果附件,装订一式一份(封面白色铜版纸),财务处盖章后,由项目所在二级学院统一交科研处。

3、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填写《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与相关成果复印件,装订一式一份(封面白色铜版纸),财务处盖章后,由团队主持人交科研处。

4、省级项目结项电子稿及成果需要上传到安徽省科研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同上将成果电子稿(含校级结项的课题)上传我校科研管理平台,否则项目验收资格审核为不通过。

三、项目延期申请

凡是上述到期未能结项的课题,项目主持人必须填写延期申请报告,报告要说明延期的理由和下次申请结项的时间,并由二级学院盖章后,交科研处。

一般省级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为1-2年,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为3年,凡超过该研究周期范围的项目,如不能按时结项,需提交延期申请报告。

对于已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本年度如不能结项,请提交整改报告。

四、注意事项

1、需要检查或结项的课题请项目主持人及时下载(附件1),按要求提交材料。

2、未能按要求完成中期检查、结项或延期申请的项目,校科研处将记录个人科研诚信,影响下次各类项目申报。

3、到期未结项,也不提供延期申请的项目主持人,科研处将根据情况报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建议取消项目立项资格,追回科研经费,并记录科研诚信档案。

4、时间要求:上述所有材料提交结项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

省级、校级科学研究项目整套结项材料电子稿(必须加盖财务处公章),以PDF格式,请发吴庆国企业邮箱。

联 系 人:吴庆国 曹玉娜5777683/13965159799/15178524521

校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验收材料电子稿请发王韬远企业邮箱

联 系 人: 王韬远5777673/18375328619

附件1:2019年度项目结项一览表.xls

附件2:结项报告和年度检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