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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的通知

发稿:冯佳 发布时间:2010-09-03

各系、各部门:

为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迎接省教育厅等部门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结合我院实际,对收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院将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我院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各系、各部门也要对本部门的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违规收费情况报院监察审计处。

二、重申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补考费、重修费、假期住宿费以及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违者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今年九月份开学收费,学院将对所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收费时仅使用以下三种收费凭证: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及盖有四海全讯5123财务专用章的四海全讯5123往来结算收据,凡未经学院公示的项目或使用收费凭证不合规定甚至不给收据的,学生有权拒交。

四、禁止乱收费的同时,要做好为学生服务的工作,对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

特此通知

乱收费举报电话:5775805

 

 

                   院监察审计处

                   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