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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校史编撰工作方案

发稿:刘权 发布时间:2011-12-13

编史修志是学校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院迎接建校30周年校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我院校史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调查研究,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我院的基本情况和历史发展进程,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总结经验,找出规律,为社会各界提供比较翔实、客观的教育资料。

二、编撰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直书直录、存真求实”原则。

(二)坚持“全面记述,突出特色,近详远略”原则。

(三)坚持突出“改革发展”主题原则。

三、编撰规范

(一)结构。分篇、章、节、目四层编纂。

(二)体例。以志为主,述、志、记、图、表、录诸体并用,采取沿年记史,按不同办学时期分段叙事的手法,遵循横分门类、纵述始末的原则,内容相互关联的各有侧重,力避重复。

(三)文体。以记述体为主,附以说明、论说等文体。记述方法是直书其事,叙而不述,述而不议,通过记述史实寓论断和褒贬。

(四)称谓。历史纪年、地理名称、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权和官职等均以当时习惯为主。人物称谓原则上一律直书其名,不加褒贬之词。人物提名坚持重要人物和有突出贡献的人物才进校史的原则

(五)数字表述。凡可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又很得体的地方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名称顺序号和少数不确切的数字(如七八十)用汉字。

(六)图表。本着有史料价值且有助于说明内容及简缩文字的原则进行设置。

四、工作步骤

(一)征集资料

20124月底前完成资料征集工作,具体分工详见附件。各系、各部门应指定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校史编撰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01112月底前,各系、各部门完成校史编撰工作计划及校史资料征集清单,同时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0123月底前,各系、各部门完成资料征集主体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史编撰办公室;

20124月底前,各系、各部门完成资料征集工作,并将完善的征集材料送校史编撰办公室。

(二)撰写初稿

各系负责系史编撰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整理本部门发展脉络。20126月底前完成初稿编撰任务:

20123月底前,校史编撰办公室完成校史编撰大纲;各系、各部门完成系、部编撰内容大纲;

20125月底前,校史编撰办公室完成校史编撰主体内容;各系、各部门完成系、部编撰内容主体;

20126月底前,校史编撰办公室及各系、各部门高质量完成初稿编纂任务。

(三)审稿、校对、付印

20127月底前,校史编撰办公室完成校史统稿;

20128月底前,校史编撰办公室完成校史一审;

20129月底前,校史编撰办公室完成校史二审、三审;

201210月底前,校史编撰办公室完成校史付印前全部工作。

(四)督促、检查和指导

校史编纂委员会适时对校史编撰办公室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校史编撰办公室适时对各系、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保证校史编修进度和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做好30周年校史编撰工作,既是回顾历史,展示成就,也是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凝炼精神、聚人心、树形象的重要契机。全院师生要把校史编撰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二)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30周年校史编撰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全院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一件大事。各系、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积极工作,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为校史编撰工作献计献策、搜集资料、贡献力量。

(三)分工负责,团结协作

各系、各部门要成立校史编撰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统筹安排部门有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各系、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高质量地完成校史编撰工作任务。要建立校史编撰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将校史编撰工作的表现和业绩纳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内容。

(四)精心组织,扎实工作

各系、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校史编撰工作与当前学院其它工作的关系,要周密计划、精心安排、科学组织、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附件:校史征集资料任务分解

我院校史编撰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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