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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17年度芜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通知

发稿:王要桂 发布时间:2016-08-19

关于调整2017年度参加芜湖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全校学生: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9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调整2017年度芜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芜人社秘〔2016〕179号)要求,现对2017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由35元/人/年调整为150元/人/年。

特此通知。

附:皖人社发〔2016〕19号文件

芜人社秘〔2016〕179号文件

四海全讯5123财务处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