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度参加芜湖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全校学生: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9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调整2017年度芜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芜人社秘〔2016〕179号)要求,现对2017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由35元/人/年调整为150元/人/年。
特此通知。
附:皖人社发〔2016〕19号文件
芜人社秘〔2016〕179号文件
四海全讯5123财务处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