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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底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稿:王要桂 发布时间:2016-12-0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2016年度会计年终结算工作的需要,结合市财政局年终结算安排, 校财务处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9日停止办理报销业务,2017年元月10日(周二)恢复正常报销工作。原则上单据不能跨年度报销,请相关人员尽可能在2016年12月15日之前把费用报销完毕。

另根据11月7号财务处的通知,个人借款需在12月10日前办理还款销账等手续;各部门领用的票据缴销、收入认领也请在12月15前务必完成。

 

 

                       财务处 

                     201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