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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开学前后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3-0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处室、各教研室、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安排,2月7日(正月十七)行政人员上班,2月9日全体教职工上班,2月12日学生返校报到,2月13日正式上课。为切实做好开学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春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开学返校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强化相应保障机制。(办公室)

2、开学返校前一周,师生员工每日开展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向学校报告,按学校要求返校返岗。师生员工返校途中要加强自身防护,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全体师生员工)

3、师生返校前一周内做好校园公共区域全面消杀,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充分做好医疗防护物资储备,保证应急情况下足量供应,确保开学前实现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储备充分达标。(总务处)

4、为保健康、防重症,筹建学院健康驿站(日新楼),2月11日前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办公室、总务处、学生处、校医室)

5、师生员工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细化师生健康台账,返校后第一周重点开展健康监测。(保卫处、校医室)

6、师生员工要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加强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等方面教育引导,加强感染师生康复期健康指导,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各处室、各教研室、全体师生员工)

7、结合我院实际,科学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制定疫情流行期间教育教学预案。返校后第一周可安排防疫教育内容。(教务处、学生处)

8、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列出风险清单,主动防范化解,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持续开展针对性、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保卫处、学生处)

9、开学第一周,接受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的以高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各处室)

特此提示

职业师范学院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