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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吴庆国 发布时间:2013-09-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各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关科教单位:

201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局管体育社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局管体育社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为1至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

二、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满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青年学者。

三、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四、在研局管体育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局管体育社科项目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单位,须同时提交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申报项目目录,电子文档发送到政法司理论处邮箱。

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单位最多可申报10项,其他单位最多可申报3项。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提交高水平的申报项目。

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有2012年度及之前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2014年项目。

八、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

九、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

十、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十一、项目评审不收评审费。

十二、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1份原件,《活页》(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5份,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采用印刷体打字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申请书》和《活页》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port.gov.cn/n16/n1152/n2523/n377568/n377598/n377688/index.html)。

十三、申报工作从2013年9月6日开始,2013年10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书》与《活页》挂号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理论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系人:卢伟芃 刘桂花

电话:(010)87182431、87182429

电子信箱:lilunchu@sport.gov.cn

附件:201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科研处转发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