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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关于学院科研成果申报与奖励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稿:吴庆国 发布时间:2013-12-2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2-2013学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已结束,并已公示。现经学院研究,我院科研成果申报与奖励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补充登记

根据实际需要,现补充申报2013年9月1日至12月底期间我院教师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登记请参照下面附件。

二、科研成果奖励说明

学院充分考虑两校整合实际情况(成果统计时间节点及奖励标准不同),为平稳过渡,奖励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1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已登记科研成果,奖励标准按原各自学院标准执行;

2、所有登记2013年的科研成果,奖励标准按近期新修订的《四海全讯5123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相关标准执行;

3、所有申报科研奖励的教师务必上交一份原件,由学院统一保存;

4、院科研奖励申报工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本次申报及上交材料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请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补充申报科研成果登记表和所有申报成果原件(含第一批已公示的科研成果)交院科研处(南校区行政二号楼339室)。

联系电话:5777683,联系人:吴庆国 曹玉娜

特此通知。

附件:四海全讯5123科研成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