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转发《关于申报2014、2015年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的通知》

发稿:吴庆国 发布时间:2014-08-31

各二级学院、两仪所:

2014、2015年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谋划做好申报工作。并于9月22日前将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封面,胶装)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环 曹玉娜;电话:5777673 5777683

邮箱:whptuky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申报材料.rar

科研处

2014年8月31日

关于申报20142015年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4、2015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科计秘〔2014〕323号)要求,现就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的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的法人单位且符合《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科计[2006]159号)规定的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和显著的特色,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能力及成果转化成功经验。

2.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领导班子改革意识强、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4.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工艺设备和分析、测试设备。

5.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匹配套资金的能力,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6.产学研联系密切,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相关要求:

1.围绕我市首位产业及“445”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单位拟组建的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中心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建设的任务、目标合理,运行管理规范;申报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并突出自身技术优势和行业特色。

2、申报单位在省内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有研发投入和设施装备、有技术成果、有人才团队等基本条件,研发机构已纳入统计数据的大中型工业企业;重点支持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规模达到1个亿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已建市级中心1年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中央驻皖单位和省属高校院所联合本省企业产学研共建。

3、为提升我市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对未批组建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择优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对照认定条件,指导申报企业编写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含组建单位近3年相关证明材料),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申报函及拟组建备案2014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一式2份(含电子版)于2014年9月25日前统一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市科技局计划科 刘 健 3833603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袁 荣 5846636、5846652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