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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高科技创业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稿:吴庆国 发布时间:2014-09-30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进一步推动全市范围内高科技创业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高科技创业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高科技创业系列活动,加快优质科技资源导入,吸引高层次科技团队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二、活动内容

1.加强高科技创业载体建设。重点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为核心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集群。各产业园区应结合本园区产业定位,规划建设一个以上专业或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中国家级开发区要建成不少于2万平方米、省级开发区要建成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孵化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特色孵化器。

2.开展“科技创业苗圃”示范建设。支持在芜高校、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投资机构等各类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设立“创业苗圃”。科技创业者在注册成立企业前,可入驻“创业苗圃”接受预孵化。“创业苗圃”为科技创业者完善科技成果(创意)、制订商业计划、准备创业提供免费的公共服务,帮助其将科技成果(创意)实施转化并创办企业。

3.开展新型孵化模式建设试点。支持在芜高校、孵化器、社区开展“创客空间”、“科技创业主题活动中心”、“发明创业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建设试点,为硬件制造者、电子艺术家、设计师、DIY爱好者和动手能力强的创新性人才提供一个开放式社区;为创业者、投资人以及所有致力于推动科技产业发展的人士提供交流合作平台,致力于打造“科技产业居民”合作网络,开展培训沙龙、产业论坛等主题活动,集聚创新创业要素,形成创新创业氛围。

4.建立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联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成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实现全市科技创业服务一盘棋。同时,加强联盟成员单位之间以及与长三角、中关村等创新区域的交流合作,促进联盟成员单位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

5.启动“科技创业嘉年华”校园行活动。组织我市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团走进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宣讲我市创新创业系列政策与环境,推介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项目路演”,邀请投资专家和创业导师现场点评。

6.建立创业导师制度。依托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人士,聘任50位左右市级科技创业导师。开设创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为科技初创型、成长型企业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促进大中型企业与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科技创业企业的对接与互动,提高科技创业成功率。

7.实施科技企业家培养工程。通过举办科技企业创造力进修班,开设科技大讲堂、企业成长精品课、科技企业家加油驿站等活动,与国内知名高校、培训机构联手为全市创业者提供系列高端培训、精准培训和开放培训等多类型服务,助力科技创业精英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加速企业成长。

8.举办创新创业大赛。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创新创业大赛。积极组织企业和团队参赛,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二是举办芜湖市大学生专利创新大赛。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具有转化条件的专利,帮助推荐转化,对获奖者帮助推荐到创业苗圃或孵化器创业。

三是举办芜湖市职工发明创新大赛。大赛设立“芜湖市发明创业奖”,对有重要技术发明和创新、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产业化应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发明人给予奖励。

积极拓宽思路,联合国内外知名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大赛,把各种美好创意变成现实。

9.加强区域合作,承办华东六省一市孵化器年会,举办高科技创业政策推介会。承办第十三届华东地区孵化器网络年会,本届年会将以“机制创新改革和孵化器能力建设”为主题,深入探讨孵化器全链条建设、科技金融、持股孵化、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载体建设、体制机制问题破解等热点问题。举办高科技创业政策推介会,宣传我市科技创新、人才特区等系列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

10.招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对经市政府审定推荐申报的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市及县区按省出资参股比例1:1配套支持。我市每年遴选认定10-20个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市与县区按1:1配套对每个团队出资参股不高于1000万元。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5年内成功上市或达到协议约定的,市、县区扶持资金按约定比例奖励给科技团队。

11.实施高科技创业“雏鹰计划”。对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上特色明显的科技初创型企业采用项目资助形式进行扶持,同时引入科技中介机构统一指导,协助增强融资能力,帮助开拓市场。每年拟安排20项左右高科技创业“雏鹰计划”项目,并对入孵企业择优提供科技天使资金、担保、贴息、补助等多种形式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科技小巨人”。

12.实施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增效工程,开展绩效考评奖励。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六个统一”,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宣传推介、统一绩效考核。采用结果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方式,通过结果评价指标促进孵化器的整体发展,通过过程评价指标引导和规范孵化器的行为标准,对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将通过项目方式予以20-50万元扶持。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科技创业活动是我市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县区、开发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科技孵化器要充分发挥高科技创业的载体作用,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积极履职,做好服务,形成合力。

3.广泛宣传,创建品牌。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大力宣传创新创业典型,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创新创业,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在全社会掀起高科技创新创业的高潮,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氛围,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