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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发稿:吴庆国 发布时间:2016-10-19

各项目申报人,各有关二级学院、两仪所: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等1个试点、13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10/t20161013_128183.htm),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申报指南的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员工积极申报,各申报二级学院、两仪所和申报个人要主动联系科研处,报告项目申报情况,相关问题咨询可以直接或委托科研处咨询市科技局对口科室,并由科研处保持与市科技局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注意要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和将材料邮寄到指定寄送地址。

一、对口咨询科室如下:

“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及“高性能计算”、“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云计算和大数据”、“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先进轨道交通”、 “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等10个重点专项联系科室:高新科,电话3831594

“地球观测与导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等2个重点专项联系科室:农社科,电话:3831592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联系科室:计划科,电话3833603

二、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1)“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010-68104492;010-68104462;

(2)“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010-68104410、68104457;

(3)“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010-68104475、68104428;

(4)“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010-68104778;

(5)“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010-68104417、68104457;

(6)“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30、68104408;

(7)“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010-68104402、68104487;

(8)“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010-68104496、68104457;

(9)“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010-68104472、68104423;

(10)“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010-68104467。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

(11)“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010-58884881、58884849。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邮编:100038。

(12)“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重点专项:010-68207717、68207716;

(13)“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010-68207725、68207724;

(14)“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010-68207731、68207732。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1层,邮编:100846。

附件:各专项申报指南

2016年10月19日

1-“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pdf

2-“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pdf

3-“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pdf

4-“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pdf

5-“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pdf

6-“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pdf

7-“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pdf

8-“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pdf

9-“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pdf

10-“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pdf

11-“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pdf

12-“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重点专项.pdf

13-“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pdf

14-“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