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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陈慧敏 发布时间:2017-12-07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 重大项目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重大课题攻关。立足推进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二)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旨在提升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结合个人兴趣爱好自行确定。重点项目的立项向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二、研究周期及经费资助

1.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2.经费申请额度,重大项目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2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可申报,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人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限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大项目限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2、目前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三类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上述项目。

3、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似或相近的已获资助项目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不得剽窃他人研究内容进行申报,各二级学院和科研处将严格进行形式审查,严格履行项目公示程序。一旦发现违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4、申报2018年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不能再申报本年度校级课题。

四、注意事项

1、资助额度:教育厅人文社科重大项目5万,重点项目2万,我校人文社科重点及重大项目推荐指标共9项,其中重大指标不超过总推荐指标的10%。

2、研究周期: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起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3、时间安排: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骑缝装订),请于2017年12月18日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506室)。

4、申报流程:请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科研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项目申报,在“填写申报”栏上传申请书,同时在“专家评阅版”条目中再上传一份隐去个人和科研团队信息的申请书,作为专家网评。如上传评阅版申请书未隐去个人信息,属于审查不合格,不进入院级评审。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庆国 曹玉娜; 联系电话5777683/13965159799

请申报教师及时加入QQ交流,群号:115168368,相关消息在该群发布。

附件:

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评审推荐2018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xls

省级项目申报值集对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