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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关于做好2017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稿:陈慧敏 发布时间:2017-12-23

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提高项目研究的时效性,加强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四海全讯5123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办通[2016]69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全面启动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到期结题与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类别

1、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科重大、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

2、校级科学研究项目:校级团队,人文社科重点、一般,自然科学重点、一般

二、项目检查和结项的具体要求

(一)中期检查项目

本年度未能申请结项的省级/校级科学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都必须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二)需结项的科研项目

1、2015年之前(含2015)立项的省级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2、2016年之前(含2016)立项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3、已提前完成项目研究计划的各类科研项目。

(三)项目申请验收提交材料

1、省级科学研究项目,填写《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并按结项报告封面要求,装订一式两份(封面白色铜版纸),财务处盖章后,由项目主持人交科研处。

2、校级科学研究项目,填写《四海全讯5123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并与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成果复印件,装订一式两份(封面白色铜版纸),财务处盖章后,由项目主持人交科研处。

3、省级项目结项电子稿及成果需要上传到安徽省科研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同上将成果电子稿(含校级结项的课题)上传我校科研管理平台,否则项目验收资格审核为不通过。

三、项目延期申请

凡是上述到期未能结项的课题,项目主持人必须填写延期申请报告,报告要说明延期的理由和下次申请结项的时间,并由二级学院盖章后,交科研处。

一般省级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校级为1-2年,凡超过该研究周期范围的项目,如不能按时结项,需提交延期申请报告,所有项目的延期结项只能申请一次。

四、注意事项

1、未能按要求完成中期检查、结项或延期申请的项目,校科研处将记录个人科研诚信,影响下次各类项目申报。

2、到期未结项,也不提供延期申请的项目主持人,科研处将根据情况报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建议取消项目立项资格,追回科研经费,并记录科研诚信档案。

3、时间要求:上述所有材料提交结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电子稿发科研处邮箱:xinhua22@163.com

联 系 人:吴庆国 张 环 曹玉娜

联系方式:5777683/13965159799/15178524521

(附件1)2017年度科研项目检查及结项名单.xls

附件2:结项报告和年度检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