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市委及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学院决定在我院开展2011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范围:全院全体教职工
二、捐助标准:捐助活动坚持自愿原则,原则上捐助一天的薪资收入,鼓励有条件的人员奉献更多爱心
三、捐助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捐助,捐款以系、部门为单位登记造册,于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统一缴至院办公室。捐助人员名单和数额将予以公示。
联系人:冯佳
联系电话:5775102
望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办公室 工会 宣传部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