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有人以我院教师、考官亲自参加辅导为由,频发举办自主招生面试考前辅导班信息至有关考生,造成恶劣影响。现紧急通知如下: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2号)文件明确指出“试点院校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自主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根据文件精神,我院已于2012年4月9日发布《关于禁止我院教职工担任自主招生培训师资的通知》,现再次强调学院全体教职工不得在任何形式的与自主招生有关的辅导班、补习班中担任师资,对违反这一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四海全讯5123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