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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告

发稿:刘权 发布时间:2012-02-15

广大师生:

接公安机关通知,根据国家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我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简称一代证)将于201311日起停止使用,为不给师生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现提请我院尚未办理二代证的师生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二代证。

同时,提请所有户口已迁入四海全讯5123南校区集体户的学生及教职工务必于222日前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以便集中办理。

保卫处咨询电话: 5777110(南校区)、5775789(北校区)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