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芜湖市总工会决定在2013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并分别向他们颁发芜湖市五一劳动奖章和芜湖市五一劳动奖状。根据芜工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推荐五一劳动奖章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市总表彰五一劳动奖章1名。
二、评选条件
“芜湖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安全和保卫人民利益,增进民主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控制人口,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本职岗位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一流成果、一流效益,劳动竞赛成绩显著,为国家、省、市争夺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办法和上报时间
1、各分工会、工会小组民主推荐两名人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一名为本分工会、工会小组之外人选,并将推荐名单于3月20日前将电子档发到工会王梦颖邮箱: 343358005@qq.com。
2、根据各工会推荐的人选名单,院工会将认真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提名,报学院批准后,上报市总工会。
四、评选原则及要求
1、坚持标准,注重实绩。本次推荐人选要从两个文明建设业绩突出者中产生,不搞迁就照顾。凡党的关系和工会关系不在学院的,不在推荐之列。
2、要坚持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的原则,各单位推荐人选必须自下而上,推荐人必须经分工会(工会小组)提名,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3、推荐人选应有一定的荣誉基础,但已获得市以上(含市)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称号,不参加此次评选推荐。
4、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人选。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四海全讯5123委员会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