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新闻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四海全讯5123新闻宣传工作暂行管理规定》和《四海全讯5123网站新闻传发注意事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四海全讯5123新闻宣传工作暂行管理规定
附件2:四海全讯5123网站新闻传发注意事项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四海全讯5123新闻宣传工作暂行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校园网主站及各系、各部门二级网站(以下统称校园网站)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升新闻宣传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舆论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新闻采写、上传规定
第一条 根据“构建大宣传格局”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新闻稿件主要由事件相关主办单位负责采写上报。
第二条 新闻采写要求:
1.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新闻性、导向性、及时性原则,避免把一般性、常规性工作作为新闻采写;
2.准确把握语言分寸,新闻中涉及系、部门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用语。学院领导原则上也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指示”等用语;
3.涉及全院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院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涉及学院党政领导的新闻为避免称谓混乱,统一以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称之;
4.新闻中涉及院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相关单位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处理;
5.新闻中涉及院内两个以上部门或院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参照学院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6.校内新闻采写,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面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院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院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7.按照“文责自负”原则,新闻稿件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供稿署负责人姓名),作者应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各系、各部门二级网站发布的新闻,原则上按此条要求采写。
第三条 上传新闻稿件格式编排要符合下列要求:
1.新闻标题和正文中,空格、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使用半角。标点符号应使用全角,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
2.新闻标题中的系和部门名称一般使用规范简称。新闻正文中的系和部门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
3.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两人,名字间使用半角空格,原则上不接受署名为学生个人、学生社团的稿件;
4.如需区别“文、图、审”,采用“文/通讯员(半角空格)(作者)(半角空格)图/(半角空格)(作者)审/(半角空格)(作者)”的形式。例如:(文/赵剑英 摄/徐旭 审/汪中银)
第四条 各类附带的图片要精选。质量上要保证清晰,无“硬伤”,避免上传合影,数量上以能反映新闻内容、不重复为宜。图片上传需为Jpg格式,宽度为600像素左右。
第五条 通讯员在上传信息之前需认真校对,以防内容错漏。
第二章 新闻审核、发布规定
第六条 各系、各部门领导或宣传工作负责人要强化新闻审核工作责任感,严把质量关,逐字逐句逐图审核,确保新闻质量。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真实性。新闻内容包括事件的真实性,包括所有涉及到的称谓、提法必须真实、准确。
2.及时性。动态新闻一般需在发生两个工作日内发布。
3.规范性。根据上述新闻采写和新闻上传的有关规定,审核新闻稿件的内容和格式是否规范。坚决杜绝新闻稿件中错字、病句、逻辑混乱等错误发生。
第七条 校园网站新闻宣传主要内容:
学院校园网主站主页设置“学院要闻”和“系部动态”两个新闻栏目。
(一)“学院要闻”栏目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省、市领导同志参加我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院,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2.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3.学院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高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4.学院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院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发布;
5.学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6.学院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7.学院领导活动;
8.各系、各部门改革发展中好的做法、特色和亮点工作;
9.集体或个人获市级以上重要奖励;
10.学院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招生、学生工作等方面的重要新闻。
(二)学院一般性工作新闻及各系、各部门新闻在“系部动态”栏目中发布,主要内容包括:
1.在“学院要闻”发布内容之外的涉及全院的工作和活动;
2.各系、各部门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3.各系、各部门重要建设成就、办学成果和典型经验;
4.各系、各部门其它重要新闻。
第八条 校园网站新闻报道遵循价值取向原则。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涉密会议、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重复开展的内容大体相同的讲座,一般不予报道。重复开展的同类型的学生活动或各类比赛,如需报道,一般合并报道。
第九条 校园网站新闻报道遵循及时性原则。全院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24小时)内上传,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上传,超过两个工作日的,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原则上不予采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2:
四海全讯5123网站新闻传发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及各系、各部门网上新闻上传报送的数量和质量,不断规范学院网站首页新闻稿件的规范管理,按照领导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目前学院实际状况,现将有关上传格式和注意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1、学院所有网上公开发布的新闻、消息由各系、各部门等二级机构撰稿,经系、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党委宣传部统一审核发布。有关通知、公告由办公室审核发布。
2、新闻需站在院、系(部门)的角度进行报道,突出学院及本系、本部门重要工作或者特色活动进行报道。文字中避免出现“我系(部门)”等字眼,需写明系(部门)全称。新闻标题要求简明扼要,突出主题。
3、所有的文字需在word文档里“清除格式”后进行编辑,文字要求每段开头空两格,字体字号为“宋体五号”,行距为“1.75倍行距”。
4、图片不能直接复制在word文档里,要经简单编辑后,依次编号方可上传至宣传部网络新闻后台。
5、图片编辑建议使用photoshop软件,图片像素为600(宽)*400(高)像素,配图文字内容简单说明就可,不超过50个字。图片需精选,原则上不超过三张。
6、各系、各部门上传的稿件要做到确定专人负责,领导审核,文责自负,原则上要求每篇新闻稿末尾都要注明(/文、/摄 、/审)。
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传发编辑人员无法及时上传而作“未通过审核文章”处理。如有疑问请与院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电话:577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