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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稿:刘权 发布时间:2013-11-2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校: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结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的通知》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 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31125日至1224

二、活动内容:

1、各部门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海全讯5123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文件,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保卫处联合二级学院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知识。

第一场:

时间:20131127日(星期三)15:4017:00

地点:北校区大礼堂

参会人员:北校区校卫队队员、物业公司员工。

第二场:

时间:20131128日(星期四)15:4017:00

地点:南校区大礼堂

参会人员:南校区校卫队队员、物业公司员工、南校区各二级学院分别选派50名学生义务消防员。

3、保卫处制作消防图片展,在南北校区展出。

时间:2013129-1111:0013:00

地点:南校区第一食堂附近

时间:20131212-1311:0013:00

地点:北校区食堂附近

4、学院与各二级学院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部门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层层落实消防岗位职责。

5、保卫处联合总务处、学生处及部分二级学院举办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时间:20131126日(星期二)16:0016:40

  地点:南校区学生宿舍10栋(大一女生宿舍)

   负责部门: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处

参与部门:建筑工程、网络工程、艺术传媒、国际经贸、应用外语、公共管理、园林园艺学院等。

6、保卫处组织对南北校区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对已到有效期、有损坏缺失的灭火器材进行换药和更新补充;各部门要妥善保管、维护好本部门所辖区域的灭火器材,以确保器材设施完整好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是我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切实将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2、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消防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期间,积极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