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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和改进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稿:王存芳 发布时间:2014-09-22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校、两仪所:

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学院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当前学院对内、对外宣传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益。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学院研究,现对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树立群众观点。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多宣传在教学一线涌现出来的好老师和品学兼优的学生,牢固树立以老师和学生为中心的新闻理念,强化群众观点、群众意识,自觉把版面留给基层一线,镜头对准普通教师和学生,减少领导事务性报道。学院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2、严把报道关口。要严格按照《四海全讯5123新闻宣传工作暂行管理规定》和《四海全讯5123网站新闻传发注意事项》撰写、审核、上传新闻稿件。宣传上务求“短、实、新”,选取有新闻价值的内容。要更加注重指导性、实用性、服务性,切实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杜绝脱离实际、内容空洞的报道,不作“应景”文章,杜绝照抄照搬文件和领导讲话。

3、做好采访接待。学院对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新闻单位对学院的采访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安排,院内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与协助。

院内各单位邀请新闻单位来院采访应事先到党委宣传部申请,申请单位要明确报告宣传意图、邀请的媒体及人员等内容,由党委宣传部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报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访。 

院内各单位遇到新闻媒体采访,要善待、善用记者,做好接访工作,并及时向院党委宣传部报备。经同意安排的采访,接待方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政策回答问题,对不知道的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

突发事件的新闻单位接待工作应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学院相关紧急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程序执行。

4、严格规范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对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对信息工作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积极提供工作、学习的条件,以便把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