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顺利完成行政部门整体搬迁至南校区L型4号楼办公的工作,经学院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搬迁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搬迁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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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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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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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上午)
7: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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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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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办公室、党委(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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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下午)
12: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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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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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人力资源处、监察审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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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上午)
7: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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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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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宣传部、教务处、党校、基础部、学生处、思政部、督导组、现代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干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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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下午)
12: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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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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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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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上午)
7: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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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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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工会、人力资源处、学报编辑部、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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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下午)
12: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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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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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院长)办公室、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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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上午)
7: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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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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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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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下午)
12: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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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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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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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搬迁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院领导办公室及会议室等由院办负责安排。
2.各部门于1月26日(周一)上午至总务处领取搬迁用编织袋等物品,按搬迁时间表提前完成打包工作。凡有重要档案资料搬迁的,本部门必须派人负责押运,并对其安全负责。
(北校区:张军15212269506 南校区:李宏13365538603)。
3.各部门于1月27日到院办王朝晖老师处领取南校区新办公室钥匙。
4.因目前楼层、门牌号等标识牌正在招标,在搬迁期间尚无法使用,请各部门自行登陆CRP查阅《四海全讯5123南校区L楼四号楼行政办公用房分配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5.L型4号楼已于1月20日由市重点局办理竣工验收。搬迁或上班期间,如遇因施工建设遗留质量问题,请拨打基建办电话(尤凯 18155392368 王健 13966004850)。
6.总协调 :吴守法 13635533666
联系人:王辉 13063266866
总务处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