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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行政办公搬迁工作的通知

发稿:王存芳 发布时间:2015-01-23
 各部门:

为顺利完成行政部门整体搬迁至南校区L4号楼办公的工作,经学院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搬迁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搬迁安排

时间

搬迁范围

搬迁部门

128(上午)

730——1130

南校区

院领导办公室、党委(院长)办公室

128(下午)

12:30——1730

南校区

组织部、人力资源处、监察审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报编辑部、

129(上午)

730——1130

南校区

工会、宣传部、教务处、党校、基础部、学生处、思政部、督导组、现代信息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干训中心

129(下午)

12:30——1730

南校区

团委、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办

130(上午)

730——1130

北校区

组织部、工会、人力资源处、学报编辑部、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继续教育学院

130(下午)

1230——1730

北校区

党委(院长)办公室、宣传部

131(上午)

730——1130

北校区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131(下午)

1230——1730

北校区

学生处、财务处

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搬迁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院领导办公室及会议室等由院办负责安排。

2.各部门于126日(周一)上午至总务处领取搬迁用编织袋等物品,按搬迁时间表提前完成打包工作。凡有重要档案资料搬迁的,本部门必须派人负责押运,并对其安全负责。

(北校区:张军15212269506  南校区:李宏13365538603)。

3.各部门于127日到院办王朝晖老师处领取南校区新办公室钥匙。

4.因目前楼层、门牌号等标识牌正在招标,在搬迁期间尚无法使用,请各部门自行登陆CRP查阅《四海全讯5123南校区L楼四号楼行政办公用房分配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5.L4号楼已于120日由市重点局办理竣工验收。搬迁或上班期间,如遇因施工建设遗留质量问题,请拨打基建办电话(尤凯 18155392368  王健 13966004850)。

6.总协调 :吴守法  13635533666

  联系人:王辉 13063266866

                        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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