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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稿:戴夏 发布时间:2015-10-2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近期,校园内骑行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学生数量倍增,其中少数学生在校园内恣意行驶,车速快,噪音大,给校园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同时也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防范交通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保卫处、学生处将对校园内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接此通知后,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迅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认真学习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告知大家校园内禁止骑行无牌无证及非法改装摩托车(燃油助力车)。

二、11月1日前,无牌无证及非法改装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车主自行将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清理出校园。车主无法及时处理,请在11月1日前,将车辆统一停放在保卫处指定地点(南校区,原行政楼北侧;北校区实训楼南侧)。拒不听从安排,学校将强制将上述车辆扣押到指定位置。

三、11月1日起,学校禁止无牌无证及非法改装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在校园内行驶。即时,学校将禁止上述车辆进入校园,同时保卫处、学生处组织力量在校园道路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听劝阻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在校园内骑行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必须随身携带公安交警部门发放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五、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校园内飙车。

六、严禁送客摩托车进入校园。

特此通知!

 

                              保卫处、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