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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首届学生校长助理的通知

发稿:邬家全 发布时间:2016-03-30

各二级学院:

按照院办通〔2016〕27《关于公开选聘学生校长助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首届学生校长助理。现将具体选聘要求通知如下:

一、竞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乐于服务同学,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民主管理意识和能力,熟悉学校相关工作和政策,热心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三)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学习态度端正,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

二、选聘程序

(一)初选。

采取二级学院推荐方式。二级学院选拔推荐符合参选条件的候选人参选。

(二)复选

复选采用面试形式。重点对候选人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三)公示

依据复选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名单并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颁发聘书,聘用期一年,学生校长助理一经聘任原则上不得担任其他学生团体主要职务。

三、选聘人数和时间

(一)原则上选聘学生校长助理6名,我校四年一贯制本科生(须为二年级在校生)和专科生(须为一年级在校生)均可参选,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每个学院限推报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填写《学生校长助理申请表》,并于4月6日下午2:00前将《登记表》报送至校团委。

 咨询电话:5777686(校团委)

 (三)复选面试时间为4月8日下午2:00,地点:正德楼6楼会议室。

  

                                             四海全讯5123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学生校长助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