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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类考试招生期间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稿:徐健 发布时间:2017-02-2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招生宣传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环节。为进一步做好分类考试招生期间宣传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提高对招生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招生宣传是考生和家长了解学校基本情况、报考志愿的重要途径和依据,也是学校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做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结合实际,准确把握招生宣传的原则和对策,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案,夯实招生宣传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实事求是、突出特色,扎实规范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是学校就招生向社会和考生做出的公开承诺,要严格自律,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有关情况;要坚持点面结合、实事求是,突出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宣传优良的校风学风,树立学校良好对外形象。对政策规定、报考条件、考试纪律、录取规则、助学措施等各阶段考生须知、应知的基本内容和关心的热点问题,要进行广泛宣传和全面解读。

三、统筹协调,科学谋划,构建多位一体的招生宣传主阵地。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渠道和方式,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材料等多种媒体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招生宣传工作网络,不断强化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于221日下午下班前更新本单位网站(包含网站各子栏目),突出工作特色和工作成绩。同时,请各二级学院精心挑选5-10名优秀学子(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技能大赛获奖者、创新创业典型、文明标兵、优秀毕业生等),撰写200字以内事迹材料(含近照)于221日下午下班前传至宣传部徐旭CRP邮箱。

 

党委宣传部

 201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