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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稿:吴琼 发布时间:2017-10-09

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离退休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法》,关心、爱护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学校将继续安排一年一次的教职工健康体检和妇科检查。现将今年开展健康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具体由工会、人力资源处、卫生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对象

教职工(包括退休和学校自主聘用人员,校内干部体检另行安排,见校工会【2017】8号文)均可参加本次学校组织的健康体检,今年新进教职工不在本次体检之列。

三、体检医院  

为做好2017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学校根据芜湖市财政局、卫计委 “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财社字【2016】578号所规定的全部体检项目,经广泛征求各部门工会意见(结果已公示),并报校党委同意,确定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作为本年度我校教职工健康体检的服务单位。医院负责为每一位参检教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体检地址:二院急诊楼二楼健康管理中心(电话:3909072)

四、体检时间

 经与体检医院商定:

1学校离退休教职工体检时间为10月16日—11月15日。体检地点:二院急诊楼二楼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时间:上午6:50准时开始体检(周日、法定节假日不体检);由校人力资源处负责通知。

2在职教职工体检时间为10月16日—11月16日。体检地点:二院急诊楼二楼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时间:上午6:50准时开始体检(周日、法定节假日不体检)。

参加体检的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自行前往就检,交通自理。本次体检至11月15日(含该日)结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待体检结束后予以反馈。体检中如发现有较严重的健康问题,医院负责及时电话通知其本人。

女教职工同时进行妇科检查;不另行安排。

五、体检项目

   体检具体项目内容参照“2015年芜湖市副县级以上干部体检项目”执行(详见附件1)

六、温馨提示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体检工作应做好宣传,妥善安排,并负责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部门(含部门联合)工会应积极从中参与协助。

2.体检后在职人员由卫生科派人统一到体检中心领取健康体检本,离退休人员可在医院体检中心直接领取体检报告单。

3.参加体检的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和体检医院医生的安排。

4.学校自主聘用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及临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学校全额支付。

5.参加体检教职工可享受免费停车服务,但要在体检中心领取免费停车单。

6.体检须知(见附件2)。

附件:1、2017年教职工健康体检项目套餐;

2、体检须知。

特此通知

 

                                            校工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普检套餐;2、体检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