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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全体教职工填报人事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稿:金怡 发布时间:2017-11-2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我校智慧校园网上办事大厅现已开通,人事管理系统目前已调试完成,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工进行填报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要求:

1、2017年11月28日前,全体教职工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工作;

2、2017年12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完成本部门教职工的信息初审工作;

3、2017年12月15日前,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研处、质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全校教职工信息的复核工作。

二、信息填报审核流程:

1、一般教职工(除部门主要负责人外的所有人员):

个人填报——部门负责人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2、部门主要负责人:

个人填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1《人事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具体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四海全讯5123人事信息审核操作流程说明》。

三、审核权限:

目前一般教职工审核权限已划分给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为院长),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权限已划分给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可以另行指定一个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协助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具体名单请于11月25日前报人力资源处开通相关权限。另请所有审核人员请加入QQ工作群:214019446。

四、填报要求:

1、教职工应本着诚信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信息,个人须对自己填报的信息负责,如有虚假填报,一经发现将按照违反学术诚信进行处理。今后教学诊断与改进平台、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将以本信息系统中填报的数据为准。

2、个人信息填报须进行动态维护,教职工个人基本信息、职称、业绩等方面信息发生变动,须及时更新系统信息。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负责人要及时完成变动信息的审核工作。

3、已报备质管办的各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老师,务必在“网上办事大厅—教职工信息变更管理—基本信息”中填写有关“专业、课程及负责人”的信息,在通过二级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核后,进入教学诊断与改进系统,填报和完善专业及课程的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

1、人事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2四海全讯5123人事信息审核操作流程说明

         

 

 

人力资源处   质量管理办公室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四海全讯5123人事信息审核操作流程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