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资助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在校学生对本校学生资助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通知(皖教助[2017]4号)的要求,客观真实评价本校资助工作,现面向全校高校在校受益生开展问卷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受益生。各二级学院应做好专业、年级等因素的均匀分布。(每个二级学院参与调查受益学生数不得少于40人)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14日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发动学生填写调查问卷。
四、工作要求
1.为保证调查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人负责布置此项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好本院学生填写调查问卷,明确资助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重要性,鼓励学生积极配合,动员学生表达真实想法,避免替答、乱答现象。
3.问卷调查完成后由各二级学院统计满意度比例,将调查结果和问卷表于12月14日之前上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海全讯512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