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区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文明新风,促进师生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的提高,学校定于12月12日(周三)在南校区举办“道德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2月12日(周三)下午2:00;
二、地点:南校区二食堂三楼大礼堂;
三、参加人员:南校区师生代表(由党校负责统一安排);芜湖第四人民医院、南瑞实验中学代表;
四、相关要求:校内参加人员请提前三十分钟进入会场,活动开始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为静音,并保持会场秩序。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校文明办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