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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元旦前后报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稿:戴夏 发布时间:2014-12-0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财政局年终结算安排,结合学院2014年度会计年终结算工作的需要,报院领导批准,现将元旦前后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12月15日前缴销已领用的校内结算票据;

2、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办理借款的教工在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3、2014年12月20日——2015年1月10日停止办理报销业务;

4、2015年1月12日(周一)恢复正常工作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院财务处

2014-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