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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第二季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的通知

发稿:吴健 发布时间:2016-06-01

关于申报2016年第二季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申报2016年第二季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初期间因病住院的学生。

2、申报材料:已经芜湖市镜湖区医保中心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学生,请携带医保中心出具的医疗费用分割单(加盖医保中心公章)、医保定点医院出院结账单等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

3、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6月18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4、受理地点:南北校区卫生科。

注:已经提交过申请的同学无需再办理申请。

特此通知。

 

 

 

 

                                          总务处 卫生科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