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一、根据学校2016年度采购计划,请各部门抓紧时间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成项目资产的验收、入库、报销等工作,财务处年底报销结账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各部门在推进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和验收管理规定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二、目前学校国有资产处会同芜湖市新平泰会计事务所对各部门进行资产核对和帖标签工作,请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资产管理人员给予支持配合。
三、关于资产报废处置方面的工作,请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资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学校关于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文件,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