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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稿:王存芳 发布时间:2017-03-2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校、两仪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周日)至4月4日(周二)放假,共3天。4月1日(周六)上班,教师补4月3日(周一)的课。

各部门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清明节期间学院行政值班人员须按原值班时间安排坚守岗位,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

 

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