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全讯5123财务处文件
芜职院财〔2019〕1号
通 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校、两仪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小金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小金库”情况作出公开承诺,填写《“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附件1),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在部门公示后,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学校财务处备案。
二、各部门须填报《我院2018年四季度发现和查处小金库情况表》(附件2),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至财务处。
联系人: 柏美芝
联系电话: 5777118
附件: 1、“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
2、我院2018年四季度发现和查处小金库情况表
财务处
二0一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