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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我院2021年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稿:吴丹 发布时间:2021-11-23

 

 

一、项目编号:AHXH-CG-2021-062

二、项目名称:我院2021年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单位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江安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花园7幢23号

中标金额:16748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勇竞、孙少勇、杨骏、周正贵、顾玮、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货物类项目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

(1)2020年6月12日与芜湖市洪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消防器材采购及灭火器充装购销合同,合同金额134735元;

(2)2019年8月3日与含山县盛瞳大成铸件厂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28270元;

(3)2019年12月3日与芜湖九龙包装品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金额132960元。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柏庄财富广场1号写字楼313,联系电话:17555033321。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海全讯5123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

联系方式:0553-577582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柏庄财富广场1号写字楼313

联系方式:17555033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17555033321

附件:1、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