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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四海全讯5123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2(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发稿:吴丹 发布时间:2021-08-17

一、项目编号:WZ-ZH-20210602

二、项目名称:四海全讯5123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2(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福思特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66号

中标金额:17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会计分岗实训教学平台

品牌(如有):福思特

规格型号:会计分岗竞赛教学软件V1.0

数量:1套

单价:1788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万一东 李倩 刁俊华 洪俊国 邢国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写字楼B座,联系电话:13359086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海全讯5123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

联系方式:05535775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写字楼B座320室

联系人:史工、徐工

联系方式:13359086563、18856107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话:13359086563

传真:/

邮箱:728965401@qq.com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