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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双高 制度先行 人力资源处积极推进人事制度建设

2020年04月21日 00:00 宗秀秀 浏览:[]

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积极推进学校“双高计划”建设,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推进学校人事管理改革,人力资源处积极推进相关制度建设,于近日制定出台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和《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两项制度。

根据芜湖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人力资源处制定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明确了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层次及条件、引进人才的待遇、引进人才的程序、管理与考核、组织保障等几个方面的具体问题。下一步学校将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力度,启动常态化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从人事档案管理范围、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人事档案的利用审核、人事档案的转递、纪律与监督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我校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中,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查(借)阅等工作需要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的积极配合协作。文件的第七、八条明确了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和个人,应按文件规定程序,及时将应归档材料送交人力资源处。如党委组织(统战)部(党校)形成的干部自传材料、考察鉴定材料、政审材料、加入或退出中国共产党材料、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材料、任免材料、挂职锻炼材料、代表会议材料等。纪检监察审计处形成的审计材料、干部涉纪涉法材料。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形成的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国际教育管理学院形成的出国(境)材料等。教职工个人进入学校后形成的、尚未送交归档的材料,如学历学位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奖励材料等。另外,文件第九条规定了人事档案查(借)阅的要求和审批手续,有查(借)阅需要的单位和教职工须按照相关要求和手续申请。干部人事档案是学校选人用人的重要基础,也关系到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的协作,共同推进我校人事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学校“双高计划”建设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力资源处始终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从制度建设出发,积极推进人事管理改革,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向着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迈出坚实的步伐!(文/宗秀秀 审/刘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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